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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ssage]使用條款
本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規範入蘆花(以下簡稱「本公司」)於本網站上所提供之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之使用條件。註冊用戶(以下簡稱「用戶」)須依照本條款使用本服務。
第1條(適用範圍)
1. 本條款適用於用戶與本公司間就使用本服務所發生之所有關係。
2. 本公司可就本服務另行訂定使用規則及指引等(以下簡稱「個別規定」)。個別規定構成本條款之一部分。
3. 本條款與個別規定內容有矛盾時,除非另有特別規定,應以個別規定為優先。
第2條(使用註冊)
1. 欲使用本服務者,須同意本條款,並依照本公司所指定之方式提出註冊申請,經本公司同意後完成註冊手續。
2. 本公司於下列情況下得拒絕註冊申請,且無須對外說明理由:
(1) 申請時提供虛偽資訊者
(2) 曾違反本條款者
(3) 本公司認為不適合註冊之其他情形
第3條(會員註冊及登入方式變更)
因應近年網路購物中帳號被不當使用的情況增加,入蘆花為提升客戶交易安全,已將登入方式更新為最新標準。雖然以電子郵件與密碼登入方式簡便,但本公司將客戶安全性置於首位,改採每次登入時向註冊電子郵件地址發送一次性驗證碼之方式,使用者輸入驗證碼後即完成登入。
登入後請依指示完成下單程序。訂單完成後,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發貨日期等資訊。
第4條(用戶ID及登入方式管理)
1. 用戶應自負責任妥善管理其用戶ID及登入所需資訊。為提升帳號安全性,本公司已由原有的電子郵件與密碼登入方式,改為更安全的一次性驗證碼登入方式。
2. 一次性驗證碼僅限當次有效,請勿與第三人共享。如以正確組合之用戶ID與驗證碼登入,本公司將視為登錄人本人操作。
3. 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因一次性驗證碼管理不當所致之非法使用或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如懷疑有未經授權之登入行為,請即刻聯繫本公司。
第5條(使用費用及付款方式)
1. 用戶應依本公司另行訂定並於本網站上公告之方式及金額,支付本服務之有償部分之使用費用。
2. 用戶若延遲支付使用費用,須按年利率14.6%支付遲延損害賠償金。
第6條(禁止事項)
用戶於使用本服務時,不得進行以下行為:
1. 違反法律或公序良俗之行為
2. 與犯罪行為有關之行為
3. 侵害本服務內容及包含之著作權、商標權等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4. 破壞或干擾本公司、其他用戶或第三方之伺服器或網路功能之行為
5. 將經由本服務獲得之資訊用於商業目的之行為
6. 妨害本公司服務運營之行為
7. 非法存取或試圖非法存取之行為
8. 收集或儲存其他用戶個人資訊之行為
9. 為不正當目的使用本服務之行為
10. 對其他用戶或第三方造成不利益、損害或不悅之行為
11. 冒充他人身份之行為
12. 未經本公司同意之宣傳、廣告、招攬或營利行為
13. 為與不特定異性會面為目的之行為
14. 對反社會勢力提供利益之行為
15. 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第7條(本服務之停止等)
1. 本公司於下列情況得無需事前通知而停止或中止全部或部分服務提供:
(1) 系統維護、檢查或更新時
(2) 因地震、雷擊、火災、停電或其他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難以提供服務時
(3) 因電腦或通訊設備事故導致服務中止時
(4) 本公司認為無法提供服務之其他情形
2. 因服務停止或中止所致之任何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8條(使用限制及註冊刪除)
1. 本公司可於下列情況無需事前通知而限制使用或刪除註冊:
(1) 違反本條款之情形
(2) 註冊內容經確認有虛偽時
(3) 拖欠費用支付時
(4) 未回覆本公司聯繫時
(5) 長期未使用時
(6) 本公司認為不適當之其他情形
2. 基於本條所採取之措施所引起之任何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9條(退會)
用戶可依照本公司所訂定之手續辦理退會。
第10條(免責聲明)
1. 本公司不保證本服務不存在任何事實上或法律上之瑕疵(包括但不限於安全性、可靠性、正確性、完整性、有效性、適合特定目的、資安性等)。
2. 除本條款為消費者契約法所指之消費者契約者外,本公司對因使用本服務所生之任何損害概不負責。
3. 本公司對因自身過失所致之損害,其賠償責任以用戶支付之使用費為上限,且不負擔因特殊情形所生之損害。
4. 本公司不對用戶間或用戶與第三方間之交易、通訊或爭議負責。
第11條(服務內容變更等)
本公司可不經事前通知而變更或停止本服務內容,對因此產生之任何損害概不負責。
第12條(使用條款之變更)
本公司得於認為必要時,無需事前通知用戶即變更本條款。用戶於條款變更後持續使用本服務者,視為已同意變更後之條款。
第13條(個人資料之處理)
本公司將依照另行訂定之《隱私政策》,妥善處理因使用本服務而取得之個人資料。
第14條(通知或聯絡)
用戶與本公司之間的通知或聯絡,應依本公司所指定之方式進行。除非用戶另行提出變更申請,否則以目前所登錄之聯絡資訊為有效聯絡方式,且通知於發出時即視為已到達用戶。
第15條(禁止權利義務轉讓)
用戶未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不得將使用契約地位或依本條款所享有之權利義務轉讓或作為擔保提供予第三人。
第16條(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1. 本條款之解釋適用日本法。
2. 因本服務而生之任何爭議,應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之法院為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第17條(契約)
會員於本網站下單購買商品後,本網站將發送確認訂單收訖及內容之電子郵件。會員之訂單僅為購買契約之暫定申請,當商品自本公司倉庫出貨時,始正式承諾並成立契約。即使透過非網路方式下單者,亦於出貨完成時成立契約。